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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海,男,1951年7月生,河北玉田人,滿族,1971年10月參加工作,民建,學歷在職研究生(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政治經濟學專業(yè)),經濟學博士,研究員。
學習簡歷
1974年后,在北京對外貿易學院國際經濟系(西班牙語)學習;
1997.09―2002.06,在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政治經濟學專業(yè)博士研究生班學習;
任職簡歷
1971年,任蘭州軍區(qū)生產建設兵團戰(zhàn)士、新聞干事、新聞記者;
1978年,任中國科學院蘭州沙漠研究所研究實習員、翻譯、編輯;
1984年,任中國銀行甘肅省分行信息調研室干部、助理研究員、副研究員、主任(正科級);
1990年,任中國銀行甘肅省分行信息調研室副主任(副處級);
1991年,任中國銀行深圳分行調研處負責人、副處長、研究員、處長,發(fā)展規(guī)劃處處長;
1996年,任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;
1999年,任民建深圳市主委,深圳市副市長;
2002年,任民建中央常委、廣東省主委、深圳市主委,深圳市副市長,九屆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八屆省政協(xié)常委
2003-2004年,廣東省副省長,民建中央常委、廣東省委會主委、深圳市委會主委
2004-2007年,廣東省副省長,民建中央常委、廣東省委會主委
2007年,民建中央副主席、廣東省委會主委,廣東省副省長
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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